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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掌權者握有不受制衡的無上權力時,往往會成為加害者身兼批判者。例如白色恐怖時代的受害者,不但平白無故坐上數十年的冤獄,還得被醜化為十惡不赦的江洋大盜,這就是掌權者的傲慢。
當台灣社會進入民主化後,政治上的掌權者已不復如此權威,而是動輒得咎,倍受掣肘。反而自詡為「第四權」的媒體,在台灣社會享有毫無節制的權力,動輒高揭「知的權力」大旗,行媒體暴權之實,卻未見有任何力量足與抗衡,任憑媒體肆無忌憚地濫用公器來定人生死、左右社會觀感。
近則是王建民拒絕台灣媒體的採訪,因為台灣媒體持續不斷地騷擾,已為他以及他的家人帶來極大的困擾。然而,這個加害者並不就此罷休,並開始抹黑王建民。《中時》記者游宜樺認為王建民心胸過於狹隘。聯合報系記者李亦伸更是以「垃圾」來污衊王建民。種種地指責與抹黑排山倒海而來,卻未見有任何媒體因此深刻反省。「棒球記者聯誼會」仍然揭櫫「人民知的權利」,發表聲明表示不放棄採訪王建民。
但是這種種荒謬的作為,對於廣大閱聽人來說,已引起了反效果。網路上撻伐媒體的聲浪不斷,反應異常熱烈。對於個人權力的捍衛,擁有亮眼成績、深受國人喜愛的王建民,似讓台灣的惡質媒體踢到大鐵板。



應享不容侵犯人權
可是,如果王建民是個14敗的投手,他還敢與媒體硬幹嗎?或是說他拒絕媒體後,能激起多少迴響?剛好,鏡頭下也有另一個對照組,那就是陳幸妤。
幾年來,台灣媒體對陳幸妤的侵犯與騷擾從未止歇,台開案爆發後,更是緊迫釘人,讓陳幸妤毫無一絲的個人空間。陳幸妤對媒體發飆也不是一次兩次而已,所換得的卻是更尖酸的奚落與抹黑,能激起的認同卻是微乎其微。難道只因為她是總統的女兒、她先生身涉弊案,她就不配享有人權,就該鎮日活於媒體暴力之下?
可笑的是,媒體竟然找到陳幸妤可能要搬過去的新家,仔仔細細地加以報導,甚而亂按對講機,騷擾起其他住戶。當住戶將對講機掛掉時,媒體下了一個經典結論:「陳幸妤一家還沒搬來,鄰居已經開始覺得不勝其擾。」
媒體這下未免太腦殘了,讓人不勝其擾一直都是媒體,而不是陳幸妤、阿卿嫂或是趙建銘。能昧著良心作出這麼可笑的注解,充分反映出台灣媒體的腐敗。
不管是王建民還是陳幸妤,不管他們的社會觀感高不高,他們都是一個人,享有最基本、不容侵犯的人權。記者節將近,台灣的新聞媒體到底有沒有反省過?我們還要被這樣低級的媒體霸權統治多久?當媒體持續扮演加害者身兼批判者的角色時,期待一個優質的媒體環境,已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

曾韋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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