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雙親持續進行居家照護,絕症病童的父母是否有權要求醫生停止孩子的生長?兩名美國醫生稍早透過施以高劑量雌激素,對一名有永久性發展障礙的六歲女童進行具爭議性的「生長衰減」治療,並將該個案背後論據發表於本月份的「小兒科與青春期醫學文獻」期刊,盼能引發各界就此議題進行有建設性的討論。

降低照護者負擔?爭議焦點

西雅圖大學小兒科內分泌學部的根舍醫生,與同校小兒科生物倫理學的戴科馬醫生,是應這名六歲女病童的雙親要求,並且通過審慎諮商與一個倫理委員會的審查後,才對這名女童進行包括摘除子宮的生長衰減治療(growth-attenuation treatment)。

根舍與戴科馬說,照顧有永久性發展障礙的病童既辛苦又吃力;病童若有嚴重神經與認知損傷,以致得靠協助才能移動,則其所有生活需求,如穿衣洗澡與交通,都得仰賴雙親看護。隨著病童體型變大,照護工作將日益困難,甚至窒礙難行;趁病童還年幼以及體型尚可控制時阻斷其生長,將掃除居家照護的一大障礙,並讓有能力、資源與意願自行居家照顧病童的父母可以拉長照護時間。

經過廣泛評估,一支專家小組的綜合看法認為,該病童在神經與認知上將不會有重大改善。進入青春期與持續生長已令病童父母擔心,能否如願持續長期照顧女兒、是否得將女兒交給「陌生人」照顧,以及女兒月事來潮後可能衍生的併發症。

根舍與戴科馬說,這名六歲女病童目前接受生長衰減治療已一年多,即將進入停止生長階段,而且「迄今無任何因該治療所引發的併發症」。根舍與戴科馬認為,停止生長治療既合乎道德倫理又合適可行,應該成為這類病童之雙親可選擇的項目之一。(取材自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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