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俊瑋

台中市路邊停車收費,加設殘障停車位。然據筆者近兩月觀察,發現許多於路邊殘障停車位中所停放之車輛均為一些高級車輛,且其駕駛自車內出來後均四肢健全。筆者觀察該車前玻璃窗,發現均掛有殘障證明。

筆者無法了解,這些殘障證明如何取得,但我相信一些真正行動不便之人士,如有真正之需求想使用該停車位,大概都沒有機會吧。路邊停車格之收費員或交通警察,據筆者觀察,似乎無力抑或不想查察該車輛之殘障證明是否為真。

台灣進步到現在之生活水準,竟有那麼多人假冒殘障證明而使用殘障車位。這些腦殘人士或許無法如常人般思考,所以想盡辦法取得殘障證明或偽造殘障證明。沒錯,腦殘之所以腦殘,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是腦殘,如果覺得自己腦殘就不是真正的腦殘了。希望台中市政府停車管理單位想辦法解決此種情況吧。

(作者為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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