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2008/new/jun/23/today-o2.htm

■ 馬特爾

昨日(二十二)的NOW news以標題「政大不續聘 莊國榮不必難過─馬也曾被政大拒絕!」說明政治大學拒絕政治人物回政大教書並不是第一次,並舉了數個例子。筆者並不清楚報導中的那幾個例子事實為何;但馬先生(按:依馬總統自稱將與陳雲林互稱先生)的例子,根本不是該媒體報導的那回事。NOW news以標題「馬也曾被拒」做報導,內文引資深媒體人馬西屏的說法:「教評會審查的時間,他(馬英九申請)時間好像剛好過了一天還是兩天。」內文最後寫「就連馬總統一九九七年卸下政務委員後想到政大教書,也差一點進不去。」但事實是如何?

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馬先生請辭政務委員,而政大法學院該學年度第一學期的教職申請在該年三月底已經截止,但馬先生於五月八日辭去政務委員後才提出申請,而法學院為此召開臨時院務會議通過受理申請,並將申請截止日期為馬先生量身打造延長到五月底止。

為此,當時政大法學院陳惠馨和許玉秀兩位教授撰文「特權很難反省」,批評馬先生的特權問題。文中最後還強調「無論他認為截止期限是怎麼不重要,往後至少政大法律系所公告的期限再也很難取信於人,他何忍要政大法律系為他如此犧牲,又擺出事不關己的態度?」

「特權很難反省」文末還以兩位碩四的學生為了趕在六月十日的截止日畢業為例,陳教授和學生三人夜以繼日趕工為了讓學生順利畢業,但陳教授也問自己:「為什麼我們要自我設限地相信這個截止日期?為什麼我們不能像馬英九先生一樣,氣定神閒地等著別人替我們更改截止日期?」「為什麼我這麼愚昧,相信政大法律系所規定的期限是不可更改的?可是我又怎麼知道那一個期限是算數的,而那一個又不算數?」

這是一件邏輯很清楚的事件,但碰到了馬先生,媒體自動會修正邏輯。莊國榮事件可受社會公評,但不該被扭曲的事實,媒體就必須秉持良知忠實呈現。明明是馬先生的申請早已超過截止日期,NOW news竟可扭曲這個事實,為了護馬而泯了良知。

(作者為沒有特權的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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