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24/today-show1.htm

記者溫智平╱綜合報導

周慧敏為何對花心的倪震死心塌地?究竟是被雷劈到,還是中了降頭?為什麼如此愚忠癡愛,任憑擺佈?根據昨天出刊的香港「東周刊」報導,周慧敏之所以一直原諒倪震偷歡,是因兩人早已註冊結婚,思想傳統的周慧敏為保住婚姻,不惜一再包容。

倪匡見證 美國註冊結婚

據「東周刊」指出,倪震與周慧敏在港宣佈結婚,實際上是「世紀大騙局」,因兩人早在1998年辦移民時已在美國註冊,並在香港拍過婚紗照,這也周慧敏死心塌地的癥結。

「東周刊」聳動的封面「踢爆倪震周慧敏秘密結婚十年」,引發各界譁然。據指出,1997年周慧敏放下當紅的演藝事業到美國與倪震定居,由於她所持的是旅遊簽證,每次只能逗留一至三個月,當年與倪震商議之後,便在倪匡夫婦及少數親友的見證下註冊,在舊金山定居至1999年,直到取到綠卡後,兩人才移民加拿大。

香港再註冊 應不算重婚

當年註冊後不久便返港拍婚紗廣告的周慧敏,被記者問到婚訊時當場不知所措,而當年的工作人員也踢爆,周慧敏拍婚紗廣告的時候,倪震突然出現,要求攝影師幫他們兩人免費拍幾張婚紗照,據稱後來倪震還打電話給攝影師,說要拿到美國擺酒用。

倪震上週四單方面宣佈迎娶周慧敏,隨即到婚姻註冊處登記,預定1月5日宴客。據悉,如果兩人先後在美國和香港註冊結婚,因是同一配偶,應不會觸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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