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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分業分了近十年,你我有感覺到它的存在嗎?
十年不是一段短時間,嬰兒可以變少年,少年可以變青年,青年可以變壯年,壯年可以變老年,高樓可以平地起,雪隧可以通車,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但是我們台灣的醫藥分業仍舊步伐蹣跚,藥價黑洞仍舊持續擴大,醫藥品值不見提升,人民負擔加劇,怨聲載道增加,不完善的保險給付制度,不平衡的藥價差,加速的老年化來臨,台灣社會少子化的趨勢,醫藥間的爭利不見改善,使看衰的人增加,因為健保年年的虧損,拖垮政府財政,如再過如此十年,實在不忍卒睹你我老年,健保仍安在否?



藥價黑洞以低報高
筆者留學德國返台十年,想起民國86年政府確定實施醫藥分業時曾興奮生得其時,因為以一位藥學系老師的角度,醫藥分業實在迫切及正確,當時隨衛生署藥政處官員赴德考察,記得一位德國藥政官員曾笑說:醫與藥本身本來就是二個不同的行業,只有合作才是病人之福,醫生只負責診斷,用藥安全就是藥師責任,醫療行為絕對是團隊服務,醫師與藥師是唇齒之寒,榮辱與共,德國醫藥分業超過750年,彼此合作扶持,共創合諧的醫療體系。反觀台灣,大家不可否認藥價黑洞是存在的事實,醫師過低的診斷費及手術費使醫院不得不從藥價差中彌補,再加上部分民眾濫用健保資源,醫院低進藥價高報健保局,使衛生署及健保局不得不提高民眾健保費,再從岌岌可危的醫藥分業中,對處方釋出及藥師處理費等微利下手,殊不知真正的問題不在醫藥分業本身,而在藥品進價與申報價的問題才是戕害台灣健保及醫藥分業的最大殺手。
筆者在德國留學時,深深覺得德國醫藥分業最大的成功就是立法:醫師不得從藥價中獲得利益,因為如此醫師開立處方時就不會被藥廠牽著鼻子走,這時醫師是站在病人這邊,藥物的副作用及適應症才是醫師的最大考量,醫師是專業診斷執行者,試想如果任何醫師都無法從藥價獲得直接或間接利益 ,醫師開藥真的會客觀而謹慎。健保局真正目的是把藥的成本價直接給藥廠,例如某教學醫院向十家不同藥廠或藥商買醫藥品,最好就是實報實銷,藥商直接跟健保局請款,如此藥廠商直接獲利會提高,以便增加研發能力與藥品品質,藥廠商、健保局、醫院三者間的關係就變得非常單純,每年蠶食健保的藥價黑洞自然消弭,而醫藥分業中,醫師、藥師與病人之間的關係必定趨於正常。



改善問題刻不容緩
根據統計,台灣每人每年的平均用藥量,是美國的七點二倍,國人洗腎率全世界前三名,種種顯示用藥習慣及藥品安全問題實在刻不容緩,更凸顯醫藥分業制度的重要,當今全世界各先進國家都在著手進行藥學教育改革,美國也將藥學專業提升至Pharm D,藥學教育也趨向五或六年制,這些世界潮流都可顯見藥師的重要性,健保制度面上有很多改進之處,但是主事者一定要有寬宏的世界觀,醫藥分業我們雖然比不上已走750年的德國,但是建立制度才是創造歷史。




作者為國防醫學院藥學系教授、德國雷根斯堡大學藥學博士

黃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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