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以後,在協議分手時,如果連「往後還可以繼續發生關係」都在協議的範圍之內,究竟是什麼心態呢?
先從不倫的這對男女開始看起,建豪和雅菁各有家庭,但在辦公室常眉來眼去,因為雅菁身上背負了卡債,建豪想出自認為兩全其美的辦法:兩人不談感情,但維持性愛關係,還核算計費標準,幫助她處理債務。
雅菁的反應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減輕了財務上的壓力,憂的是:「難道,他愛的只是我的身體?」

想愛愛不能拒絕
第二個案例,來自高中學生小英的親身經歷。她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大她六歲的男子,交往五個多月,發生無數次的肉體關係。後來,被男方的媽媽知道了,以小英「年紀太小,還在讀書」為理由,禁止他們繼續往來。
他順從母意,決定和小英切斷關係,臨走時附帶一提:「以後我有生理需要時,找妳出來愛愛時,不能拒絕喔!」面對悲傷的分手局面,小英感嘆地問了相同的那句話:「難道,他愛的只是我的身體?」
第三個案例,是沉溺於劈腿激情的淑卉,她和男友交往多年,因為疏於經營而使感情變淡,趁男友出國短期進修,主動搭上社交圈中有名的花花公子,每周都和他約會兩次,彼此都知道只是玩玩,不動感情。
每回翻雲覆雨結束之後,花花公子總會稱讚她技巧不錯、又放得開!晚上回到家,淑卉腦海裡想的也是這一句:「難道,他愛的只是我的身體?」
以上三個女孩,年紀不同,遭遇的情況也不同,但是卻都有同樣的疑惑:「難道,他愛的只是我的身體?」她們都很直覺地以為說:「如果我跟男人之間,沒有愛情,而他還希望跟我發生親密關係,就是只愛我的身體!」


誰愛過充氣娃娃
其實,這種推論過於高估男人,也太吹捧自己。對於不相愛卻還要求做愛的男人來說,他只想一逞獸慾,不願負責任,他比較愛的是自己的身體,而不是女方的身體。
不相愛卻還要做愛的男人,充其量只是把跟他做愛的女人,當做活的充氣娃娃而已,誰曾經聽說男人愛過他的充氣娃娃?

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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