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到目前總是不缺幫有權有錢的人(或組織)辯護的人,袁世凱要稱帝,就有人出來寫文說帝制真正好。蔣介石要連任,就有人寫文說蔣先生非連任不可。希特勒要殺猶太人,就有人寫文說殺的好阿殺的妙。有些人是已經拿到報酬才辯護,有的人是希望未來可以拿到報酬才辯護,有的人是不知道為什麼把有權有錢的人(或組織)當成自己的妹仔(?),不管對方怎樣亂七八糟都要幫他辯護。

以下三個例子,一個是啥蝦米碗糕的台灣食品科技學會榮譽理事,另外兩個則是記者,現在就來研究一下他們的邏輯。


「林署長曾任台大醫院院長,備受尊敬,若不是為健全台灣醫、藥、食品管理的制度,何苦來哉?」
是阿,來做官真是苦阿,所以勒?當初是不是你自己答應接的ㄚ?接了很苦很幹?為啥不求去?有人強迫林院長當非要當署長不可喔?做不好就在那邊轉移焦點說他當官很苦很苦,褲帶鬆了多少格,幹!

「務實的政府也需要名嘴級的發言人作風險溝通,但名嘴批人的角色如何甘願變成被批的公僕?有喚起短暫激情的能耐,但如何轉化成長期默默固守人民健康,去面對經濟道德淪亡,輿情譁然的環境?」
署長做不好被名嘴罵,名嘴不能罵喔?那百姓能不能罵?名嘴(百姓)罵人為啥要有責任要變成當官的來擔責任阿?莫名奇妙到極點,當官的做不好被罵,就說罵人的煽動激情,沒辦法轉化成長期默默固守人民健康的責任,我想請問人民健康是大官有責任還是名嘴有責任?警查抓不到強暴犯,名嘴開罵,辯護的就說罵人的煽動激情,沒辦法轉化成長期默默固守人民安全的責任,我幹!

「在宣布「不得檢出」,後改為二.五ppm時,許多人不明白何以三聚氰胺會在奶粉中出現,」
我真的昏過去了,要寫文辯護也麻煩把事件時間點搞清楚好嗎?正常人會不明白三聚氰胺會在奶粉中出現,是因為正常人不會在食物裡面加那種東西,既然不能加,為啥要放寬標準?如果是包裝溶解或是製程影響?所以不能換包裝製程,只能放寬標準喔?我幹!

「FDA建議每日飲食中每天每公斤體重攝入○.六三毫克為容許之安全限量,若體重五十公斤,每日攝入卅一.五毫克,不致造成危害。因此衛生署以食品中有二.五ppm以上之含量為標準。」
不是公然說謊就是學養不夠亂扯,這個牽涉一點點專業,專文解說。

「藥檢局與民間認證實驗室均可檢測出ppb(千萬分之一)含量的化合物,即不是零檢出。但在較傳統的儀器方法則檢測不出,因此若嚴格執行零檢出,賣場上將空空蕩蕩,使經濟蕭條的市場更顯低迷,是老百姓之福嗎?」
ppb是千萬分之ㄧ?你確定你是教化學32年的教授?所以為了要賣東西拼經濟,所以我們要用比較爛的儀器檢測,是這樣嗎?為了一個理論上不能(添加)也不該(製程問題或是容器溶解)出現在食物裡面的致癌物去降低標準,這樣你講的通喔,我幹!

「對消費者或奶粉下游廠商而言,零檢出或二.五ppm三聚氰胺意義相同」
前面自己講藥檢局跟民間都有可以測到ppb(十億分之ㄧ),你在這邊講說一個不能也不該出現在食物裡面的致癌物測到2.5ppm=2500ppb(百萬分之一,是十億分之一的一千倍)你說意義相同?一個致癌物檢測量差距二千五百倍你說意義相同?你真的是教授嗎?幹!

「不幸的是許多發表言論的人因二.五ppm與香港相同,而香港屬大陸,於是又變為台灣人不如中國豬,政治意識操弄。美國FDA的容許量比台灣高又怎麼說呢?台灣人為什麼這麼沒有求知、求真、求長久幸福的眼光和氣度呢? 」
講東講西就是不敢講說阿六仔的豬飼料容許上限是多少,也不敢講米國歐盟飼料容許上限是多少,胡扯一個FDA的容許量比台灣高就轉移焦點說是政治操弄,末了再補一個邏輯上根本沒關係的溫情訴求,跟褲帶鬆兩格差不多的爛步,垃圾文。


莫名奇妙記者大文一,邏輯混亂到根本是一台拼裝垃圾車。

「未來就是由檢驗儀器來決定「不得檢出」。如此看似沒有標準,但實則檢驗標準就繫乎儀器的檢驗能力。」沒錯,所以標準呢?「有些儀器靈敏,有些儀器靈敏度不夠,還是需要有一個標準,才能有所依據。」喔,那到底是要用標準來選儀器還是用儀器來選標準阿?

「因為有些儀器靈敏度不夠,且就算檢出含有2.5ppm以下的三聚氰胺,也檢不出,等同於「儀器不能驗出」。而如果是惡意人工添加的,因含量高,幾乎所有儀器都會檢出。」所以到底他媽的到底標準在哪邊啦?至於惡意添加那一段,根本就是胡扯,惡意添加=含量高=所有儀器驗出?請問是哪個細胞想出這種邏輯關係的?

接下來的文章就是在扯檢測標準只能到2.0ppm,已經有罄竹難書的證據說明根本是在胡扯,這邊就不多說了。


本篇通篇也是在胡扯檢測極限,「但是衛署認證實驗室雖然擴增到廿一家,受檢的儀器極限依舊存在,低於二或二.五ppm以下的三聚氰胺也還是驗不出來。」哈哈哈哈哈!

比較有趣一點點的就是「講白了,沒有任何一種儀器可以百分之百做到完全無毒檢測,所以所謂的「未檢出」並不能與「零含量」劃等號。」,請問有誰在要求儀器百分之百無毒檢測?嗯?有誰講說未檢出=零含量的阿?嗯?天外飛來一筆,算是統媒特色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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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cheal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