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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化學工廠大爆炸,7名員工受傷。前天陽明山大車禍,8死25傷。爆竹廠或其他工廠意外,以及大車禍都一年好多次。就因為太多次,所以官員麻木,沒有人因而負責下台或受懲戒。

交通部難辭其咎
在任何現代國家,發生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主管公務員一定受到懲戒,政務官則引咎辭職,以示負責。只有台灣,在公務員鐵飯碗的「德政」下,得以無恥地混下去,既不能開除他們,有時連懲戒都不行,像極了共產國家的幹部,吃大鍋飯,混一輩子,退休還領18趴的優惠利率存款。台灣這麼爛,國民黨遺留下來的公務員無恥保障與混吃等死的爛德性,要負很大責任。
就以這次大車禍來看,有三方面要負責,都跟交通部的公務員有關。首先,遊覽車司機許志宏曾有超速、闖紅燈、高速公路嚴重超速被扣照等6次違規紀錄,在歐美日早已被剝奪駕駛遊覽車的資格,但台灣交通部公路總局竟聲稱:「駕駛資格正常」。那些放水的公務員如不受懲戒,怎對得起納稅付他們薪水的人民?
肇事遊覽車車齡雖不過6年,但不良紀錄卻有9件之多。至於車體是否改造過,以及改造與此次車禍有無關聯等,還須驗定後才知道。如果車體改造過,那麼主管驗車放行的公務員該不該罰?大家評評理好了。

監理所竟涉放水
就公路方面來看,仰德大道和永公路交叉路口多年來被視為危險路段,可見台北市政府和交通部不是不知道,可是改善過嗎?馬、郝兩任市長是幹什麼吃的?經過的人都知道那裡危險,只有官員不知道?市府官員和交通部官員該不該罰?
梅嶺大車禍發生後,交通部擬草案對車齡12年以上的遊覽車訂定退場機制、限制行駛範圍及坡度、禁用再生胎。結果呢?在遊覽業者運作下,無恥立委把草案退回交通部。最近台南地檢署偵辦梅嶺車禍時,意外發現台南監理所對遊覽車驗車放水,還讓偽造行照過關。此外,交通部原計劃取締超重遊覽車,但在業者抗議下龜縮放鬆。這樣的立委和交通部、監理所公務員該不該罰?
有膽公投嗎?看多數民眾要不要開除那些混蛋公務員和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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