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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幾個英文字可以用來指稱海盜,先來看看吧。

Pirate: 海盜,劫掠者
海上搶劫者,掠奪者
Buccaneer: 海盜
17世紀在西印度群島和加勒比海一帶對西班牙船隻進行劫掠的海上強盜和冒險家,主要是荷蘭人、英國人和法國人。這一名稱源出「bucan」一詞(美洲土語意為「烤豬或烤牛」),因為海盜們常在船上吃烤肉。西班牙人稱為「corsarios」(私掠船), 荷蘭人稱為「vrijbuiter」(海盜),英國人稱為「privateers」(私掠船)。

Privateer: 私掠船
戰時獲准政擊敵船的私有武裝船隻;其船長或船員。

Corsair: 海盜;(尤指出沒於北非海岸一帶的)私掠船
荷蘭、英國和法國經政府特許的私掠船。在大同盟戰爭(1689-1697)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2-1713)期間,經政府特許劫掠英吉利海峽和大西洋上的敵方船舶。最著名人物為基德(William Kidd)船長和法國人巴爾(J. Barth)。基德後成為海盜,巴爾被封為貴族。


※ 「歷史概況」

人們得以在海上遨遊之時,海盜(piracy)這一行便隨之存在了。不像書中或是電影裡美化了的形象,真實的海盜可是冷血無情很可怕的。海盜的猖獗無法扼止,在羅馬帝國最強盛的時期也對地中海域肆無忌憚的海盜們(pirates)束手無策,連凱撒大帝也曾淪為海盜的階下囚。在古代,海盜們主要從事綁票要求贖金的買賣。

而中古時期橫行歐洲的兩大主要海盜集團乃是──維京人和伊斯蘭教徒。在八至十世紀,維京人(就是歐洲北部的日耳曼系各民族,主要是挪威、瑞典和丹麥人)海盜主要在斯堪地那維亞區域活躍,洗劫法國沿岸及英國島嶼的富有修院,他們也曾探索東歐,最遠到了拜占庭(古羅馬君士坦丁堡,今稱伊斯坦堡)。至於伊斯蘭海盜則是以北非為據點。在十字軍東征時期(1095-1295),伊斯蘭海盜洗劫載有十字軍及朝聖者的船隻,把許多捉到的基督徒賣去當奴隸。數百年來,伊斯蘭海盜向人勒索買路財、保護費,歐洲基督徒們通常為求方便花錢消災。例如,巴巴羅薩(紅鬍子)這兩個土耳其海盜--阿魯日(Aruj)和哈爾拉丁(Khayr al-Din) 兄弟在1500-1550年這段時期稱霸地中海,常殘暴的攻擊來往地中海域的基督徒。但是,在1800年初剛獨立的美國人和「巴巴利(北非回教地域)海盜」們打了一場海上大戰,因為他們寧願花大錢打仗,也不願給海盜們一分一毫。

記得探險家哥倫布(生1451-歿1506)嗎?他是在得到西班牙國王裴迪南和王后伊薩貝拉的支持才得以執行他的向西航行計劃、出航探險的,所以在他發現新大陸後,歐洲勢力湧往西半球中當然是西班牙領先。在西班牙探險家柯特茲征服了墨西哥的阿茲特克族,以及西班牙籍殖民主義者皮薩羅征服了秘魯的印加王國後,西班牙寶藏船開始來往海上把新世界中的大量財寶運回西班牙。制海權便成為捍衛國家利益的重要議題。

在當時,英國相形之下是個比較貧窮的弱國,歷任的君王們忙於和國會爭權奪利。國會不同意增加賦稅來擴充只聽令皇家而非國會的海軍軍力。不過,身為一個島國,英國有著大規模的私有船隻和艦隊,而這些民船的存在解決了君王們的難題。當英國和某國交戰時,君王們便會發給他們「捕虜敵國商船之許可證」,讓這些私有船隻得以自由攻擊敵國的商船。而這些獲得特許的武裝民船便成為了「私掠船」(privateers)。私掠船船長和船員們可是經過授權可以自由沒收敵國船隻的貨品,然後均分利益的。

私掠船員和海盜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海盜們在公海上打劫,沒有任何政府授權給海盜船,而海盜們的劫掠可不分戰時或平時。他們是違反法律的。而私掠船則是獲政府同意的武裝私有民船,他們可以在戰時攻擊敵國船隻。只要是戰時,私掠船便不違法。(舉例而言,在美國獨立戰爭爆發時,沒有所謂的美國海軍,殖民地便是依靠這些私掠船來打海仗。)不過,由於私掠船常拿無效的特許證來濫權或越權行事,他們的所作所為究竟是合法活動或是海盜行為,兩者之間的界線可是越來越模糊了。

在十六世紀後半,英國的海軍實力已到了足以挑戰西班牙海上霸權的時候。西班牙那些每年會聚集在加勒比海海域的寶藏船成為了英國私掠船口中的大肥肉,英國船員也因為西班牙人的金子而變得富有。英國的老練水手「海狗」們──霍金斯(John Hawkins)、德雷克(Francis Drake)、羅利(Walter Raleigh)──在伊麗莎白女王的同意下多次攻擊西班牙船隻,完全無視當時兩國是在和平狀態。這些打劫行徑正是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會在1588年發動「無敵艦隊」攻打英國的原因之一。很諷刺地,英國艦隊最後打敗了西班牙的無敵艦隊,而他們的裝備都是使用劫掠自西班牙寶藏船的財富。而伊麗莎白的「海狗」則指揮英國艦隊。

在打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後,英國、法國和荷蘭則運用一群叫做「buccaneers」的海上強盜兼冒險家襲擊劫掠西班牙人。後來在牙買加島的「Port Royal」成為海盜們的總部,有著眾多小島和避風港的西印度群島成為海盜船隻最佳的藏身處。

許多海盜船在冬天時延著加勒比海沿岸打劫,然後朝(美國東北部)新英格蘭北方海域停泊度過夏天。在1632年時,麻州第一位州長(當時讓稱為麻薩諸塞殖民地總督)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還曾組織海上偵緝隊去追捕新英格蘭的第一個海盜「Dixie Bull」。

十七、十八世紀時是海盜在美國蓬勃發展的時期,而當時許多的海盜都是新英格蘭人。大多數的新英格蘭海盜是以當私掠船船員起家,受雇於當地商家和殖民地的委任去攻擊英國的敵人。英國常與許多歐洲國家交戰,所以這些歐洲商船就成為新英格蘭私掠船的俎上肉。然而,在1713年「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以英國、荷蘭、哈布斯堡皇帝為首的反法大同盟同西班牙支持的法王路易十四之間的戰爭)結束後,歐洲處於和平時期,許多失去工作的私掠船船員便淪為海盜。海盜最盛大的時期展開,在巴哈馬的新普羅維登斯島建立了海盜共和國,首府拿索成為海盜行動的中心。

海盜若被捕獲會被處以絞刑,不過許多海員們仍願意冒險一搏。有些人本就是不法份子,他們會因為當海盜可以快速致富而加入,而另外有些人則是為了自由的感覺及狂歡的生活型態而投入海盜這一行。在景氣不好的時候,沒有工作機會,許多海員覺得與其在岸上當普通工作還不如當海盜去。另外,有一些貿易法禁止殖民地與外國人交易,走私也就因而猖獗,而走私和海盜、合法和非法,差別也越來越小。後來,再加上對世界的探索以及國際法的缺乏,對於控制海盜也更沒有辦法。

私掠船在美國獨立戰爭(1775-83)爆發後加入美國海軍,襲擊英國沿海及商船。也有參與作戰行動,俘獲和擊沉一些艦隻,而成美國英雄的(John Paul Jones)。在十九世紀初期,美國海軍不再需要私掠船船員的協助。而蒸汽輪船的發明讓海盜更容易被補獲。到了1850年時,只剩極少數的海盜。

在1856年時,歐洲大多數海洋國家簽署了「巴黎宣言」一致認為私掠船行動為非法。1907年的海牙公約向全世界宣告海盜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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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cheal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