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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 交通大學科法所助理教授

Q:為何想在大學開「戀愛的法律學分」課程?妳的戀愛經驗?
A:我在台灣人眼中是很會念書的小孩,一女中畢業考上台大法律系、法研所;當過律師、在補習班教書,24歲就月入高薪;後來我考取公費留考,30歲拿到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求學這麼順遂,戀愛卻很曲折。年輕時我不了解自己,也不會談戀愛,若不是遇到我老公就很慘,別說是當敗犬,恐怕是當很慘的敗犬。


能陪買菜較適婚
我以前對課業偏食,對戀愛也偏食,認為愛情就要水裡來火裡去。尤其看愛情小說,女人柔弱溫和、男人英雄氣概,所以現實裡我都找很有氣魄、像郭台銘這類治軍嚴謹的人,但這種人其實不適合我,因為我比他更剛強,衝突就很多。
像有些男人很好,我們彼此吸引,但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工作表現很好,希望我最終以家庭為主。我調適的很辛苦,摔過很多遍。後來我發現人是互補的,沒有誰一定要依附誰,男人脆弱時我也可以保護他;而且人生要走一輩子,能跟你一起去買菜倒垃圾的人,比較適合結婚;只能跟你一起看星星的人,不能結婚。
Q:妳跟先生不能一起看星星嗎?
A:他也不是不能一起去看星星,不過我的確跟別人看星星的經驗比較好。先生比我晚兩年拿到法學博士,在學界起步較晚,但他熱誠、充滿理想;他的浪漫跟人家不大一樣,我以前男友陪我看星星會製造很多驚喜,但老公可能會在星空下說:「這法學教育應改革……」
他是大學學長,我以前沒想過要跟他戀愛,因他每次看到我都說,「學妹,最近看了什麼書?」拜託,你怎會想跟這種人交往?可是當我比較了解自己,發現他很適合我。一天夜裡,我們走在中山北路,我說,好久沒這樣,感覺真好。想到以前的辛苦,我突然感慨愛情總讓人受傷很深。他就說,那我們常來走,好的記憶會擦掉不好的記憶,傷痕會慢慢淡去,我聽了好感動。
我發現交大學生很像我,用功優秀,但一樣偏食,不懂異性;尤其交大男多女少,很封閉,大多沒有戀愛經驗,加上個性樸實厚道、單純,我很擔心他們未來談感情會被騙,就開門戀愛課幫他們了解異性和法律。


戀愛快樂最重要
Q:工科學生的感情觀?
A:他們的世界有真理,面對的機器也不會騙他,反正當機就換一台,但接觸異性不是這樣。他們不了解女生,有時會做出讓女生尷尬的事。像之前靜宜一個男生掛牌子跪在女生宿舍門口,他或許覺得女生會感動,但她很害怕。所以我跟學生說別隨便製造驚喜,因為對對方可能是驚嚇。
課堂上,我讓男女學生互相了解。像女學生抱怨每次提重物爬坡,男生騎車也不幫忙,男生則說,很想幫,但怕被認為是色狼;我們也提醒男生別相信A片裡頭女生被強暴好像很快樂的無稽說法。還有網路互動都不是靠實體,以後一起生活怎麼辦?我跟學生說,人生是均衡的結果,不管工作或戀愛,快樂最重要,人生這麼短,為何非要這人不可?你不是愛對方,只是不能放手,說穿了,是愛自己比較多。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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